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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漆储存需注意!
发布时间:2012-09-10
油漆自包装之日起到开始使用这段时间,在正常运输、贮存条件下,要求涂料质量稳定,不产生结皮、变色、变粗、分层、沉淀,浑浊等现象发生,更不能出现肝化、胶凝、硬固等重大质量变化,涂料能达到不发生这变化的时间,称为贮存时间或贮存稳定性,也有称为质量保证期的,通常以年、月表示。贮存稳定性越好,贮存期就越长。
涂料的贮存期视其组成物料的性能及贮存条件而有所不同,一般的产品可以达到一年,有些两年或稍长、出厂时都要标明。
引起涂料在贮存期间变化的因素很多,外因有贮存温度、压力、湿度等条件欠当;内因主要有涂料的聚合,漆料与颜料的皂化、颜料比重过大,颗粒过粗等等。检查涂料的贮存稳定性方法很多,一般常用加速法、冷热交替法、升温加速法、离心分离法等,其中升温法更为常用,即把产品放在保温烘箱中,观察在规定温度下(40~50℃)所持续的时间。
超过规定储存期的涂料,通过检查外观、颜色,粘度、细度等项目,如无明显变化者,一般可使用,但应及时甩掉,不宣继续欠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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